为维护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根据学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我院核实,我院有宋素平、刘秋实等2名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学院无法联系本人或本人无法回校办理退学手续。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经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学处理。
现将宋素平、刘秋实等2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至2018年4月6日。若有异议请反映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鹏副书记,电话:0374-2968823。
宋素平,女,学号:0707100110,原食品科学与工程2010级1班学生。该生于2012-2013-1学期因病办理休学手续,2013-2014-1学期休学期满后,我院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至今该生并未到校复学。
刘秋实,女,学号:5603130102,原食品科学与工程2013级专升本4班学生。该生因家庭困难、父母多病于2013-2014-2学期办理休学手续并参加工作。按照学籍规定,2014-2015-2学期开学后,我院与该生及母亲联系后,至今该生并未到校复学。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