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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在校期间住院费用报销相关说明
2015-06-05 09:49   来源: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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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内定点医院住院

携带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在住院3日之内到医院医保办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

二、市外就医

1.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患疾病,在市内二甲或三甲医院治疗无效时,或因当地医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诊治的,由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人民医院、许昌市中医院、许昌市公疗医院、许昌市建安医院(限精神病)、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限结核病)办理转院手续后,可转往上一级的医院住院治疗。

出院报销提供资料:

(1)转诊转院、申请表;

(2)医院医疗费用有效收据(原始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

(4)入、出院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医保卡;

(6)本人在校证明(加盖院系及学校学生处公章);

(7)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双面)。

2.急诊或在户籍所在地、实习所在地住院:

参保人员因急病在外地住院,或在户籍所在地以及实习所在住院,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市医保中心居民科(2628159)登记备案所住医院、科室、床号、病种、住院时间、医院医保办电话等情况。

出院住院提供资料:

(1)转诊转院、申请表;

(2)医院医疗费用有效收据(原始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

(4)入、出院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在校证明或实习证明(加盖院系及学校学生处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双面)。

三、报销起付标准级报销比例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机构)

200元

85%

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400元

80%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600元

75%

市级三级医院

900元

65%

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600元

75%

省级三级医院

1200元

65%

对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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