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还款等手续办理说明
(一)提前还款
1、贷款学生每月可随时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金额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将需还本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每月20—21日进行批量扣划。具体方式见附件一《几步轻松搞定还贷款》。
注:我校2020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尚不确定,因此各学院应鼓励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尽量在5月20日前完成还款。
(二)贷款展期
展期即延期,指在校期间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展期期间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校资助中心会在每年9月初将办理展期所需的材料、表格等以通知的形式在学校官网公布,需办理展期的学生自行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9月底送回我校资助中心。未能按时将材料按要求报送我校资助中心的学生将无法办理展期。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一)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1、贷款毕业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
2、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二)院系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三)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院系存档,一份交校资助中心,报送时间为6月1日前。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学生通过系统修改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校资助中心将在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学生登录系统可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并在上面签字、摁手印。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一份上报校资助中心。报送时间为6月1日前。
四、贷款毕业生应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校资助中心或原所在院系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尽量避免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